3.假如相關的不同話語總體的邏輯沒有任何限製地流行起來,轉向我們稱之為“話語”的關係總體並不能解決我們原來的問題。在那種情形下,我們會麵對著純粹的必然性關係,而且正如我們指出的,任何連接都不可能導致每個“要素”不加限定地成為“因素”。然而,隻有假設我們允許相關的話語邏輯沒有任何外部限製地被貫徹它的最終結論,這一結論才可以強加於其本身。[21]相反,如果我們接受話語總體從來不以簡單給定和劃定的實證形式存在,相關的邏輯就會是不完整的並且被偶然性打破。從“要素”到“因素”的轉換永遠不會完全地實現。一個使得連接實踐成為可能的無人領域(A no man's land)因此出現了,在其中,社會同一性沒有被保護以免於使它發生改變的話語外部並且防止它完全被縫合。同一性和關係都失去了它們的必然性特征。作為係統的結構化全體,關係不能吸收同一性,但是由於同一性純粹是關係性的,這隻是說不存在可以完全被構造的同一性的另一種方式。
這樣一來,所有固定的話語變成了隱喻性的,事實上真正的東西首先是隱喻。
在此我們已經達到了論述中的決定點(decisive point)。每個總體不完整的特征必然導致我們放棄分析領域中作為被縫合並且自我規定的總體“社會”這一前提。“社會”不是有效的話語對象,不存在單一根本原則的固定——而且因此組成整個差別領域。不可解決的內在性/外在性之間的張力是任何社會實踐的條件:必然性隻作為偶然性領域的局部限製存在。正是在這個總體內在性和總體外在性都不可能的領域之中,社會被構成。出於同樣的原因,社會不能被還原為被固定的差異體係的內在性,純粹的外在性也是不可能的。為了相互完全是外在的,實體對它們自己必須是完全內在的,即要有一個不被任何外在性破壞的被充分構造的同一性。但是這正是我們剛剛拒絕的。這個從來沒有被充分固定的同一性領域,是多元決定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