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交換的邏輯似乎更為原始。個體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視為一種無(rien)(如同我們開始的時候所談論的物)。無論如何,某種語言(由詞語、女性或者商品構成的語言)總是先於個體而存在。這種語言是一種社會形式,它是一種交換結構,卻是無個體存在的結構。這一結構同時在兩個層麵上成為一種差異性邏輯:
(1)它在交換的意義上將個體的人轉變為合作者,雖然不再存在個體,但卻存在差異,他們的關係受到交換原則的規範。
(2)它將交換的物質載體轉變為差異性的、具有意指性(significant)的要素。
這是真正的語言交往。它同樣適用於商品和產品。消費就是交換。一個消費者從來都不孤獨,就如同一個說話者不會孤獨。而對於消費的分析的全部革命也就在於此:預設個體需要說話,並不能解釋語言的產生(這種設定存在兩個不可解決的問題:這種需要基於個體的存在;同時,在一種可能的交換中來闡釋這種需要),然而語言存在著,它不是作為一種自發的絕對體係,而是作為一種與意義同時產生的交換結構而存在,並且言說著一種個人的意願。同樣,消費也並不源自消費者的客觀需要,或者主體對物的一種最終意圖:相反,在交換體係中,在物質的差異的體係中,在一種意指關係的符碼體係中,在規定的價值體係中,存在著社會生產——商品的功能性,個體的需要隻能追隨著它,適應著它,在將這種基本結構機製理性化的同時也壓抑了它。
意義從來不存在於一種經濟關係之中,即一種被理性化了的選擇和計算之中,從來不存在於那些既定的、被預設為自發的、有意識的主體之中,也從來不存在於那些依據理性的目的而被生產出來的客體之中,而是向來存在於有差異的、被體係化了的一種符碼之中,與理性化的計算相對立。意義是一種構建社會關係的差異性結構,而不是主體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