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叢書主編的要求,《當代哲學經典》中的“當代”要盡量挑選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作品。但就倫理學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能夠被公認為“經典”的倫理學著作無疑還需要時間的檢驗。因為“經典”本身需要一個在人類精神長河中大浪淘沙的曆練過程,但不管怎麽說,我們所選擇的這些倫理學家個個都是在當代思想界叱吒風雲的人物,20世紀中後期的時代精神深深地打下了他們的烙印。可是,要在30萬字的篇幅之內選編出反映這一“當代”倫理精神風貌的作品,實在是件非常困難的事,因為當代國際社會麵臨的倫理困境比任何一個先前的時代都更多、更複雜,自由的思想和價值多元主義的文化景觀使得當代倫理學學派紛呈,各自對傳統倫理學類型做出了學理上的推進,每種倫理學流派或譜係都產生了影響深遠的著作。這對編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們隻能忍痛割愛。我們選編的原則是,每個在20世紀產生了重大影響的倫理學派選出一兩篇能代表該學派倫理精神的作品,它們或是對該學派的倫理思想做出了奠基性的論述,或是對該學派的核心觀念提出了新的論證和辯護。
就學派而言,20世紀新產生的類型就有元倫理學、倫理現象學或價值論倫理學、存在主義倫理學、責任倫理學。在這四種倫理類型中,“元倫理學”(Metaethics)和存在主義倫理學早就為人所熟知,但價值論倫理學(倫理現象學)國內的研究才剛剛起步,它的重要性在於不僅比英美的美德倫理學複興運動更早(起碼早半個世紀!)地反思現代道德的困境,而且更加係統和深刻地努力把現代的規範倫理與古代的德性倫理整合起來,開創了一種新的倫理形態。如果說價值現象學是20世紀上半葉產生的新倫理類型的話,那麽“責任倫理學”則是20世紀下半葉產生的一種新的倫理形態,它是技術文明時代的倫理學,是麵向未來的倫理學,它把傳統的“義務”概念具體化為“責任”概念,試圖建立起麵向人類持久幸存的共同責任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