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政策研究的複雜性特征
把公共政策研究與複雜性理論聯係起來,最早可追溯到埃裏克·克裏金(Erik Klijn)、戈圖·莫爾科(Goktug Morcol)和羅納德·斯科特(RonaldScott)等人。克裏金提出一種新方法來把決策理解為一個過程,反對任何簡單且單一的決策方式;莫爾科用自組織、協同演化、突現和耗散結構等構成的複雜性理論,來指稱政策語境的動態本質;斯科特認為需要使用一種突現的“複雜適應政治係統框架”,來了解政策分析和行政管理。[25]總之,他們都傾向於使用複雜性理論的核心概念,來理解政策語境的動態演化本質。事實上,複雜性理論對於公共政策研究的影響包括三個層次:理論層次、方法論層次和實踐層次。現有的複雜性視角下的公共政策研究,大部分集中於複雜性在概念和理論層次上的應用,即用複雜性語言來描述政策過程對初始條件的敏感性、政策運行的不確定性和政策結果的不可預測性,而較少涉及方法論和實踐層次,這是有待進一步擴展和深化的領域。
第一,理論層次上,複雜性理論所包含的路徑依賴、報酬遞增經濟學、自組織臨界和間斷平衡論等概念,可以更直觀準確地描述公共政策製定和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變量、互動規則和突現特征。具體來看:(1)政治製度的變遷和鞏固存在“路徑依賴”,即前一階段的政策選擇,往往會影響和決定後一階段的政策方案。而且,這種影響並不是單向的、線性的、可還原的,而是雙向的、非線性的、不可還原的。(2)同時,當我們堅定地實行一項政策並不斷投入資源以維持這一政策的穩定性時,就會隨時間推移逐漸形成“報酬遞增”,這意味著在實踐中選擇另一條不同的道路所要付出的機會成本和代價,會越來越大。[26](3)政策主體在決策過程中麵臨著大量相關信息,對這些信息的有效處理與實現預期政策效果直接相關,但事實上政策主體往往是有限理性的,並不能處理所有相關信息。因此他們必須通過把個別信息置於決策過程的主導性位置,而忽略其他信息來簡化他們的決策環境。這樣,當政策主體給予某些信息過多的權重時,在政策運行過程中就會形成“正反饋”,進而導致政策“間斷”。“一般間斷假說”證明了在對信息處理的研究中,政策過程會顯示出非線性動力學和間斷平衡特征。(4)政策主體通常是保守主義的,傾向於維持現有政策的穩定性。因此,政策變化需要一個臨界關注量,當外部壓力達到這個臨界點時,就會引起突現的間斷而不是微小的規則性變化。[27]顯然,用複雜性理論的相關概念來描述政策運行過程,有助於我們理解公共政策的內在複雜性、非線性演化路徑和突現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