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與公共政策具有密切的關聯性。一方麵,“政策製定者和公眾都普遍希望政策製定必須有據可循,即以科學研究為基礎,否則它僅僅是‘政治性’的,而無法獲得公眾的認同”[1]。同時唯有對社會現象進行準確透徹的分析,才能讓政策製定者明白理想的社會目標如何實現,在這方麵,社會科學的作用至關重要。社會科學能夠較大程度地滿足政策製定者的需求,為其公共管理提供有利的理論支持;另一方麵,社會科學的產生和發展都離不開公共領域的需求,公共領域相關的政策、機製等多方麵的因素,又影響和製約社會科學研究繼續向前發展。而在現實中,社會科學與公共政策之間很少達成良性互動,更多呈現的是偏離狀態。社會科學研究者總是在質疑公共政策的製定缺乏理論依據,不能被公眾接受;而公共政策的製定者們則認為社會科學研究隻是紙上談兵,脫離實際,不能勝任公共政策製定的需求。
然而,20世紀中後期自然科學中出現的複雜性範式,揭示了並不是所有的現象都是有序的、可還原的、可預測的和決定論的,故而強調通過對現象內部運行機製的模擬來實現對現象的認識和解釋。其很多具體思想與20世紀六七十年代後形成的一些公共政策理論之間,存在著內在聯係。德羅爾(Yehezkel Dror)提出的政策製定的模糊賭博特征,西蒙(Herbert Simon)在“有限理性”基礎上提出的滿意決策標準,林德布洛姆(Charles Lindblom)的漸進主義決策對全麵理性決策模式的批判,馬奇(James March)的垃圾桶決策模型揭示了人們對既有政策方案的偏好,鮑姆加特納(Frank Baumgartner)的間斷平衡理論強調了各種外部因素和複雜性擾動導致政策壟斷的間斷,等等。這些思想都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公共政策過程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公共政策所固有的複雜性,如政策主體的多重相關性和互動性、政策實施環境的不可控性、政策運行過程的路徑依賴性等,強烈要求一種超越既有“秩序範式”的新研究範式的出現。因此,嚐試把複雜性理論引入公共政策研究中,有望開辟出一條全新的研究進路,這既是當前公共政策研究的內在需求,同時也是公共政策領域對於當前社會科學研究的“複雜性轉向”[2]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