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前麵的分析,蘇賈在列斐伏爾關於社會關係是一種空間性存在的觀點的啟發下,力圖把“空間性”提升到“本體論”位置,進而提出了一種“空間化的本體論”。在蘇賈看來,列斐伏爾對空間性的強調,重新平衡了社會性、曆史性與空間性這三者之間的辯證關係,“並創造性地顛覆了曆史唯物主義一個基本假設(並使之深刻地空間化)”[33]。蘇賈在這裏所說的“假設”就是列斐伏爾在《空間的生產》中所提出的:社會關係的存在是一種空間性存在,它們將自身投射於空間裏,銘刻於空間,否則隻能是一種純粹的抽象。[34] 蘇賈認為,這是列斐伏爾在長期以來的社會性與曆史性這種二元論思考方式中引入“第三項”,即空間性,重新把曆史性、社會性和空間性聯係起來思考,但並不否定曆史性和社會性。“相反,這是運用長期被忽視或一直處於從屬地位的、通向空間性的批判方法,運用明確的空間問題來努力啟發並豐富曆史性和社會性的想象。”[35] 蘇賈把引入“第三項”的方法稱為“他者化—第三化”策略。蘇賈聲稱他的“第三空間”這一方法正是建立在這種策略基礎之上的。
蘇賈認為,列斐伏爾的空間分析的“三重性辯證法”給他帶來了重要的啟發。在他看來,列斐伏爾通過他的“三重性辯證法”批判了二元論(主體—客體、自然—社會、中心—邊緣等)。列斐伏爾總是通過引入另一個他者,即第三種可能或環節來打破這種二元論,使之呈現開放的姿態。這種第三因素既不是前兩者的簡單疊加,也不是一種“折衷物”,它“將刻板僵死的非此即彼邏輯變成辯證的亦此亦彼”的開放邏輯。這是他者化—第三化最重要的第一步。[36] 但是,第三因素不是黑格爾的“正、反、合”的那種辯證綜合,而是一種破壞性的入侵,使原有二元論所假定的完整性被解構與臨時重構,從而產生了一種開放的選擇項,對辯證法進行重組。列斐伏爾就是通過引入“想象的空間”打破了“感知的空間”與“構想的空間”這樣的空間二元論,從而提出了“三重性辯證法”。這是一種空間化了的辯證法,它不再固守於像“正題—反題—合題”或“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這種的曆史性或時間性結構。通過第三化所生成的那種東西是累積的“三元辯證法”,它對另外的他性徹底開放,對空間知識持續擴展與徹底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