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類型與其特點緊密聯係。文化類型決定並包含了文化特點,文化特點是文化類型的具體表現。同時,作為中國傳統文化核心的中國哲學的特點,實際上是中國文化的特點的反映。不過,由於中國文化和中國哲學在外延上並不相同,中國文化可以包含中國哲學,中國哲學卻不能完全概括中國文化,故中國哲學的特點不能代表整個中國文化的特點。
如果從中國文化的總體來考察,可以繹出其貫穿始終、涵蓋各個方麵的基本特點,大致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麵。
(1)人本主義。
中國文化價值係統的確立,以及基本精神和主體內容的嬗變,始終以人生價值目標和意義的闡明及其實踐為核心,以心性修養為重點。因此,可以說,中國文化的價值係統和內在精神,是以人生和人心為觀照的。
這種以人生和人心為觀照的中國文化,其首要特點必然表現為人本主義。
無論海外華裔學者和港台學者,還是大陸學者,雖然在具體價值評判上有所不同,但仍一致認為,中國文化具有超越宗教的情感和功能。換言之,在中國文化中,神道主義始終不占主導地位,恰恰相反,人本主義成為中國文化的基本格調。
在中國文化中,人是宇宙萬物的中心。人要“讚天地之化育”,與天地“相參”。考察事物,明辨物理,既要“上揆之天”,又要“下察之地”,更要“中考之人”。人成為衡定萬物的尺度。傳統的天人合一思想,強調了天人之間的統一性與合理性。一方麵,用“人事”附會“天命”,把人的行為歸依於“天道”的流行,以獲得一個外在的理論構架;另一方麵,人又往往把主體的倫常和情感灌注於“天道”,並將其擬人化,使其成為主體意識的對象化和外在體現,“天”成了理性和道德的化身。封建帝王宣稱的“奉天承運”,起義農民的“替天行道”,不過是這種思維格局和心理框架的不同衍射而已。說到底,是人按天意在“承運”,在“行道”。“天”成了人們實現道德理想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即使像董仲舒這樣的神學化的思想家,雖然大肆鼓吹天人感應的理論,要以人應天、人副天數,把人事係於神化了的天道之下,但同時,他卻又大講以天應人,天人相副,“身猶天也”,“天”不在彼岸世界,不是單純與主體相對立、相離異的外在力量,而是在現實世界之中,在人身上和人心中的可感知的力量。這就把“天”還原為人,“天道”成了人道的投影,神權不過是皇權在現實社會之上的另一種表現。不僅如此,董仲舒將喜怒哀樂賦予自然界,用“善善惡惡”的倫常情感充塞“天道”,實質上是以人的價值原則去裝扮“天”,以求得天人合一。在這個意義上考察,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本質上仍然是人本主義思想的一種體現,盡管它確有神學目的論的色彩,正因為如此,董仲舒的造神運動最終沒有成功,其重要原因之一,是與其既要造神,又要神服務於人的內在思想矛盾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