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辯證唯物主義原理(第三版)

第一節 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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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實踐的本質及其作用的深刻而正確的理解,是馬克思、恩格斯實現哲學史上偉大革命變革的關鍵。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創始人從“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1]這一根本觀點出發,正確地揭示了實踐在人類活動中的地位,克服了唯心主義和舊唯物主義哲學的主要缺陷,建立了以改變世界為己任的無產階級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一、科學的實踐觀的產生和發展

科學的實踐觀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礎和核心,為了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本質及其批判的、革命的功能,首先就要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所理解的實踐。

實踐這一人類社會所特有的現象,早就引起了思想家們的注意。但是,由於哲學立場和階級立場的局限,舊哲學都沒有正確解答實踐內容、實踐本質及實踐作用等問題。馬克思主義以前的哲學家,無論是唯物主義哲學家,還是唯心主義哲學家,都把物質生產活動排除在實踐之外,對實踐的理解是狹隘的、片麵的。

在中國哲學史上,實踐作為“行”是和“知”相對應的範疇,其原意是指實行、踐履、行動。在中國古代哲學,所謂行,主要是指個人的道德踐履、品德修養等活動和行為,因此,知和行的關係主要是道德意識和道德行為的關係,物質生產活動和社會變革活動根本不在其視野之內。在西方哲學史上,也有不少哲學家把實踐理解為道德倫理活動,最典型的是康德。康德把理性分為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認為實踐理性具有行動的能力或功能,具體地說,就是實踐理性通過規範人的意誌而支配人的倫理道德活動,進而使人達到人生的自由。可見,康德的“實踐”哲學仍然沒有脫離倫理實踐的範圍。但是,康德認為,由實踐理性(道德意誌)支配的活動是不受外在目的驅使的自主活動,因而是真正的人的自由的活動,這在一定意義上看到了人的實踐所具有的能動性特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