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宮內後,如果不及時處理,會對孕母造成嚴重的損害。
(1)心理損害
由於胎兒不幸早亡,致使妊娠的母親痛徹心肺,寢食難安。
(2)孕母中毒
胎兒死亡4周以上,如果死胎遲遲不排出體外時,由於胎體死亡、腐敗、分解出“毒素”,可以引起母體“中毒”。
(3)準媽媽DIC
死亡後胎兒腐爛的屍體隨時釋放出“凝血活素”,此“凝血活素”被吸收進入母體後,可引起準媽媽發生彌漫性血管內凝血(DIC)。
發生彌漫性血管內凝血的孕婦,會出現周身出血症狀,主要表現為皮膚、粘膜出血,鼻衄、牙齦出血,嘔血、咳血、便血、尿血、子宮出血、皮膚、粘膜出血點、出血斑、手術切口出血等。因此,胎兒死亡後,若不及時處理,可危及母體生命。
死胎確診後,應立即引產。產後應仔細檢查胎盤、臍帶和胎兒,盡可能查出死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