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言有“道”
教化興行,風俗可美。後之守令,不知教化為先,徒恃刑驅勢迫,由其無愛民之實心。若使果然視民如己子,亦安忍不施教誨勸勉,而輒加棰楚鞭撻?孟子雲:“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況非善政乎?守令之有誌於愛民者,其盍思之!
“明”言今說
教化工作開展起來後,可以使風俗和美。後來的太守、縣令,不懂得以教為先,隻知道依恃刑法驅使、強勢逼迫,那是因為他們沒有愛民的真心。倘若真的視百姓如己子,哪忍心不先行教誨、勸勉,而總是加以棒打鞭笞的呢?孟子說:“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何況不是善政呢?有誌於愛民的太守、縣令們,好好想想吧!
今人得“道”
儒家重教化,用現代話來說,重視宣傳工作。孔子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先進行教化就運用刑罰,謂之暴虐,那是有良心的官員不肯做的事。通過教化,改變人們的觀念,改善當地的風氣,該用刑法懲治的頑劣之徒自然就少了。因教化可以使很多人得到“挽救”而免於刑罰,不失為善政。
王陽明是儒士,熟悉儒家的教化之道,並且心首肯之。所以他每到一地為官,“為政不事威刑,推以開導人心為本”,都從教化開始。他任廬陵知縣七個月,便發了十三道文告。當時沒有報紙、電視,文告是對百姓的主要宣傳工具。後來他官任巡撫,軍務、政務繁忙,仍親自寫作文告,散發各地,廣告周知。
王陽明寫文告,從不寫那些讀之令人生厭的陳詞濫調,其文風平實,明白易懂,不賣弄辭藻,但功力深厚,讀來朗朗上口,且時有真知灼見,而且他往往擺事實、講道理,讀來令人信服,況且內容確實跟民眾切身相關,且對民眾生活有益,自然不會引起民眾的反感。人們爭相傳抄,很快就能傳遍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