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勵的同時,通用電氣公司製定了非常嚴格的懲罰條件,以約束公司職員的言行。一旦有人違犯,輕則罰款,重則解雇。凡因違犯而被解雇的職員,很難再找到滿意的工作,因而這種情況很少出現。
通用電氣對每個職員的考核是經常性、製度性的。每年初,公司包括總經理在內的每個人都要製訂工作計劃,確定工作任務和具體工作製度。這個計劃經主管經理審批並與本人協商確認後予以執行。每3個月進行一次小結,核查執行情況,並由經理寫出評語,提出下一步工作改進要求。到年底做總結考核,先由本人填寫總結表,按公司統一考核標準,衡量自己一年來工作完成情況,擬出自己應得的考評等級數,交主管經理評審。主管經理根據職員表現情況確定其等級,並寫出評價報告,對評為傑出的人物還要附上其貢獻和成果報告,並提出對他們的使用建議和使用方向;對差等級的職員也要附有專門報告和使用建議。職員的評價報告要經本人複閱簽字,然後由上一級經理批準。中層以上報告和使用要由一級人事部門經理和集團副總經理批準。
通用電氣公司每年修訂前一次的考核標準,使之逐步完善合理。考核與工資的升降相結合,標準分為五個等級:
(1)傑出。具有超出完成正常工作定額的能力。經常對業務經營做出貢獻,成為某一領域裏的專家,能獨立地用基礎理論去解決本工作以外的問題;曾被委托執行高水平的工作且成績顯著;在很困難的環境中工作也從未產生問題;能夠及時抓住具有首創性、挑戰性的工作目標並能取得成功,是一個精通業務、處理事務穩妥、有潛力的人。
(2)優秀。在執行和完成具有挑戰性工作目標時工作出色,每一項課題或工作都能及時、徹底完成,成績比預期的要好;非常勝任本職工作,工作中能從全局出發;工作上值得信賴,隻需要有限的輔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