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目前人類所能達到的最高智慧就是師法自然,而不是自以為是。
老子這句最著名的話有兩解:
一、“法”就是師法,就是某物向某物學習。人向地學習,地向天學習,天向道學習,道向自然學習。自然是老師的老師,是祖師爺。
二、“法”就是要有法約束。人被地統治,地被天統治,天被道統治,道被自然統治。自然實指規律,可遵循可順從,但不可違背。
回歸自然說白了就是臣服於自然,甘心順其自然。“甘心?”這個說法又讓人受不了。人要聽自然的話,無條件地遵循一切的自然規律,不甘心還能做什麽?中國古代的士人最大理想是做帝王師,就是為了做主人的“主人”。
老子說“道法自然”,包含一個重要的思想:人類對智慧的天生依賴,並不因地位的顛倒而顛倒,而因智者的引導而引導。
也就是說:誰有道,誰就是主人,誰就能成功。當千鈞一發之際,誰能明白一些簡單的道理,就可以反敗為勝。
“臣服於自然”,最終為“自然之主”,這就是人類應有的智慧。
老子非常道就是老子自然道,它都強調了一個轉換的問題。這種轉換不是憑空的,而是要實實在在地做好自己分內之事。
所謂分內之事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從分外劃進分內。所有的工作都是找來的,人類不斷地學習與工作,會發現道在長大,手中的分內之事越來越多,作用越來越大。
成就這一切的當然是學習,向自然學習,回歸大道。通過“臣服於自然”最終為“自然之主”,基礎當然是“師法自然”。
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常常坐在石階上觀看螞蟻和牧羊犬。有人問他為什麽對自然之物有那麽大的興趣?德謨克利特說:“所有人都是自然的學生,智者更不例外。我們從蜘蛛身上學會了紡織,從燕子身上學會了建築,從百靈鳥身上學會了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