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想要在社會上確立自己的地位,“喜歡自己”是必要的條件之一。隻有懂得愛自己、喜歡自己的人,才能讓別人喜歡。
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處世風格。堅持著自己想要的,始終本著自己的原則,一如既往地挺起做人的脊梁,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更大的成功。
常誌剛剛跳槽到一家新公司,在企劃部工作。
一次,他負責的一個營銷計劃被執行部門全盤否定。在公司的例會上,常誌很想表達自己的意見,因為公司這次的產品和以前的產品定位不同,所以他才對固有的模式進行了改動。但是同事悄悄地拉了拉他的衣服,示意他不要在老總麵前與公司元老對立。
晚上他打電話給大學裏一位關係不錯老師,現在這位老師已經下海創業,他希望老師能幫自己指明方向。老師告訴他:“要做什麽盡管大膽去做,不要把事情想得太複雜,什麽上司麵前要留下好印象,什麽前輩會給你穿小鞋……在新公司裏,你如果拿不出自己的觀點,就無法確立自己的地位。其實職場上的規則很簡單,隻有一條,盡你最大的努力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就好了。隻要有成績,對公司有貢獻,別的都是次要的。”
於是常誌照常推行自己的計劃,並獲得了上司支的持。新產品上市後,工作進行得有條不紊,很快就吸引了一部分新的經銷商。老總表揚他是新產品推廣的功臣,而他與同事的關係也沒有受到什麽不良影響。
麵對棘手問題,一味妥協並不是最好的辦法,有力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立場才能讓對方肅然起敬。對於一個沒有觀點和立場的人,人們既不能稱其為朋友,也不能稱其為敵人,有時甚至會認為他是一個隱患。因為他隨時都可能倒戈相向。所以,幾乎沒有人願意和這類人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