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所以治亂者三,殺戮刑罰,不足用也。國之所以安危者四,城郭險阻,不足守也。國之所以富貧者五,輕稅租,薄賦斂,不足恃也。治國有三本,而安國有四固,而富國有五事,五事,五經也。
君之所審者三: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不當其官。此三本者,治亂之原也。故國有德義未明於朝者,則不可加於尊位;功力未見於國者,則不可授以重祿;臨事不信於民者,則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寧過於君子,而毋失於小人。過於君子,其為怨淺;失於小人,其為禍深。是故國有德義未明於朝而處尊位者,則良臣不進;有功力未見於國而有重祿者,則勞臣不勸;有臨事不信於民而任大官者,則材臣不用。三本者審,則下不敢求。三本者不審,則邪臣上通,而便辟製威。如此則明塞於上,而治壅於下,正道捐棄,而邪事日長。三本者審,則便辟無威於國,道塗無行禽,疏遠無蔽獄,孤寡無隱治。故曰刑省治寡,朝不合眾。
右三本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國柄;二曰見賢不能讓,不可與尊位;三曰罰避親貴,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務地利,而輕賦斂,不可與都邑。此四固者,安危之本也。故曰卿相不得眾,國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國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國之危也;民不懷其產,國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則操國得眾;見賢以讓,則大臣和同;罰不避親貴,則威行於鄰敵;好本事,務地利,重賦斂,則民懷其產。
右四固君之所務者五:一曰山澤不救於火,草木不殖成,國之貧也;二曰溝瀆不遂於隘,障水不安其藏,國之貧也;三曰桑麻不殖於野,五穀不宜其地,國之貧也;四曰六畜不育於家,瓜瓠葷萊百果不備具,國之貧也;五曰工事競於刻鏤,女事繁於文章,國之貧也;故曰山澤救於火,草木殖成,國之富也;溝瀆遂於隘,障水安其藏,國之富也;桑麻殖於野,五穀宜其地,國之富也;六畜育於家,瓜瓠葷菜百果備具,國之富也;工事無刻鏤,女事無文章,國之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