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場上有這樣一個恒常的規則:隻要是有利可圖的交易,你賺一百,別人賺一千,對於你來講也是成功的。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如果你不讓別人賺一千,你自己可能連一百也賺不到。
我們都是平凡的人,有嫉妒之心,這是人之常情。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具有這種嫉妒之心,而生意人的嫉妒心尤其嚴重,在生意人中間,經常存在一種敏感、微妙的情緒,人們表麵上親親熱熱,假如你的生意經營得不怎麽樣,大家還可以相安無事,但是如果你比其他人強些,這些人就有可能在背後聯手,把你搞垮。即使是你的朋友、合夥人,有時也會被這種嫉妒心理衝昏頭腦。在日常的交談中,“我知道某公司有麻煩”這類的話總是比“我聽說某公司生意很旺”的話多得多,幸災樂禍的話總比唱讚歌入耳。對於這樣的嫉妒心理,生意人要小心對待才好。
俗話說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當嫉妒進入競爭領域的時候會變得極其有害,其危險之處是它使我們隻想到自己好,但這種好不是通過搞好自己的生意來獲得,而是通過搞垮對手來獲得。老是希望別人倒黴的人,在做生意上一定不是一個有進取心的人,很難取得更大的成功。別人垮掉了,除了滿足了你自己的自私欲望外,實際上你沒有得到任何收益。你不妨忘掉你的競爭對手是一個人,而把他當作一個統計數字吧,如營業利潤、財富積累等,這是一個你要超越的數字。數字比人更具體、更簡單,以數字為目標隻會激起你的鬥誌,而不會滋長你的嫉妒。如果你不能在規模和分量上戰勝他,那就在質量和用途上擊敗他吧。因此,生意人要想維持一定幅度的價格和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對手搏殺不是明智之舉,而聯合在一起,在價格、市場等方麵達成一定的默契,才能共享其利,共存共榮,皆大歡喜。不爭而爭、不戰而勝才是企業的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