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慈悲心,就容易任意傷生害命,造下惡果。過去的印度有一個屠夫,他在屠宰動物的時候,習慣把待宰殺的動物施以極端的淩虐,讓它們受到莫大的恐怖、痛苦之後而死。他從事屠宰行業幾十年,卻從沒有想過要做任何的善行。
屠夫後來生了重病,眼看就要死了。
臨死前,他曲臥病**,不斷地掙紮、尖叫、嘶吼,神情異常痛苦,就好像是被他宰殺的動物臨死前的恐怖一樣。路過的村民和鄰居聽到這叫聲,還以為屠夫正忙著屠宰,紛紛皺著眉頭搖頭而去,沒有人想到,這聲音正是由他所發出的。
就這樣經過了一個禮拜,屠夫終於不堪痛苦折磨而死。由於他生前殺生無數,又讓眾生受盡了恐懼和痛苦,也不曾做過任何的善事,死後直接墮落到地獄。
佛陀聞知,便對僧眾開示道:“比丘們,屠夫不是在宰殺生物,而是自食惡果!由於他生前讓眾生受到巨大的痛苦,臨終時也必須承受同樣的痛苦。現在他死了,隨他所造的惡業得墮入地獄道。”
人生活在世間,不懂得“同體共生”的道理,對身邊的事物就不容易生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心;不具慈悲心,就容易任意傷生害命,造下惡果。
所謂“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一個人的善惡業感,全憑自己的造作而決定。業報雖然牽引著我們的命運,決定了我們的未來,但佛教主張,仍可以用大功行、大善果讓惡業不起現行,也就等於抵消了惡報。一旦認清業力的定義,便可以把握業力的原則,創造光明、清淨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