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在城南偏僻之地,雖然東西兩院占地甚廣,但無論大門或院牆,都與周圍人家一般高低,可見其作風如何的低調。而東家王大順的穿著也更樸素,布衣、布鞋,從不違製(《大明律》規定:商人在外不能穿綢緞。)。
遠遠看見兩人年約五旬的,麵相樸實的王大順便領著女婿李誠疾步迎了過來。原吉見其沒有商家那種市儈之氣,且與沈任的寒喧中真誠有節,便暗自點頭。三旬年紀,穿飛魚服、佩繡春軍刀,相貌威武的李誠在向沈任致禮問候過後,直接和原吉見禮,沒有一絲做官的傲慢,雲天答禮時想這家的男人還是不錯的。
來到堂廳後,兩名中年美婦也分別和沈任、原吉相見,一位是王大順的發妻羅蘭,另一位三十五,六膚白細膩、氣質柔婉的白衣夫人名叫林素雲,原吉見其長相與黃衣女子十分近似,想她們應該是母女關係。但不明白林素雲為何仔細打量於他,真有些不太適應!
眾人在王家大廳落座,盞茶過後,沈任直問李誠:“查出什麽線索沒有?”
李誠答道:“對方顯然是這方麵的行家,幼弟寶兒是在熟睡中被人抱走的,而後院的所有人都無作案的嫌疑,就連最善於捕捉氣味的獵犬也隻在院中走了幾步後都迷失了方向。唯一的線索隻有他們留下紙條,言七日後算來也就是明日辰時前來取三千兩黃金。”
沈任沉吟會,道:“想對方單純求財,不會傷害小寶。你等切不可將此事大肆張揚,以免引來沒必要的麻煩,對方顯然不是易與之輩。”說完卻見王家人麵麵相覷。
王大順迎看沈任不解的目光歎道:“我原本也想花錢買個平安,是以沒敢報給蘇州府,不想我那二女婿背著我請了一些江湖上的朋友來助拳,知府姚善亦派捕頭金九長駐我家,現都在西院住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