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輪船招商局正式招股那天,李鴻章在天津會見前來換約的日本外務大臣一行。
日本於同治十年學習西洋各國的辦法,到大清來簽訂通商條約。在李鴻章的主持下,雙方簽訂了一個平等的條約,該條約規定,雙方各向對方開放通商口岸,並且都隻能在通商口岸貿易,而不準進口貨物到內地,也不準在內地采購貨物。日本最希望得到的最惠國待遇,李鴻章堅決沒答應,長江通航、內地通商的條件也沒得到。談判全權代表伊達宗城回日本後受到猛烈批評,被迫辭職。同治十一年,日本又派外務大丞到天津來改約,希望取得最惠國待遇和長江、內地通商權力。李鴻章沒同意,隻做了無關緊要的幾點修改。按照同治十年的約定,同治十二年雙方正式換約。日本由外務大臣副島種臣帶隊,率外務大丞柳原前光、少丞平井希昌、鄭永寧等一行,前來換約。
朝廷向來不願見洋人,就是日本人也不例外。
“總理衙門忙得腳後跟踢到後腦勺了,哪有空與日本人磨牙。這種事推給李少荃好了。”自從李鴻章總督直隸後,恭親王經常說的話便是“這種麻煩事,推給李少荃好了”。
“日本派出的是外務大臣,對換約的代表,他們會不會提額外要求?”總理衙門領班章京提醒道。
恭親王回道:“李少荃已經是武英殿大學士,身份比他這個外務大臣還要尊崇。”
於是朝廷下諭:日本使臣來津換約,著李鴻章將上年所立條約,妥為互換。
陪同李鴻章參加換約的人員有山東布政使潘鼎新,他在原籍丁憂兩年多,去年起複赴京,路過天津時被李鴻章留了下來,當時北河已經封凍,李鴻章照例要回保定,上奏朝廷留下潘鼎新在天津帶兵鎮守。李鴻章讓他參加換約,一是為了讓他增加洋務曆練,二是直隸藩台駐保定,沒必要為此專門到天津來,潘鼎新代替就行。還有天津海關道陳欽專責洋務,換約是他職守所在。此外還有天津道、府衙門的通商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