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將盡的時候,老七過來看我。他身上帶著退伍軍人特有的爽直,見到我屋裏的拆開與未拆的方便麵袋子就嚷嚷起來。
“老六,怎麽弄成這德行了?”他說,“一條狗也混得比你滋潤。”
我有氣無力地回應他:“如果一條狗也有個千裏趕來投奔它的遠房表兄,我打賭它混得比我慘。”
宇文非此刻正在屋角冥修,而即便他聽到了也不能把我怎麽樣。老七把我揪到我們常去的一家新疆飯館,給我要了50個肉串。
“真沒想到,你們這些文化人也能混到這種境地,”他歎息著,“來點啤酒,別噎著。”
“再來30串,”我推開他遞過來的啤酒杯,“狗屁文化人。”
我幾乎是不假思索地讓宇文非充當了我的便宜表哥。我不是不信任老七,隻是害怕他把我當成瘋子。這種事情原本隻有在玄幻小說裏會出現,老七這種懷著樸素唯物主義觀的粗人多半要笑岔氣。
“你也不能讓你表哥吃閑飯啊,”他說,“找點活兒給他幹,實在不行讓他和你一起去賣碟。”
我搖搖頭:“他是個書呆子,除了讀書什麽都不會的。當年因為家裏窮,沒能讀大學,現在年紀一大把了,想到北京找飯吃,談何容易。”
這麽損他兩句,讓我略有些報複的快意,但隨即我覺得,有必要認真考慮老七的建議。哪怕讓他去洗盤子?
宇文非對此倒是沒什麽意見:“洗碗這種事情技術含量不高,我可以試試。”正好老七一個朋友張羅了一家小館子,我便把他塞了過去。
那一天正趕上大學開學將至,我估計大批學生已經返校,決定回學校去碰碰運氣。此時正是大學管理相對混亂的時候,我很輕鬆的溜進了幾棟宿舍樓,小有斬獲,但藏在衣兜裏的**沒賣出去。想當年,我們都是問:“有毛片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