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鄒銘
要對付一個誇父,的確相當棘手。他的身軀龐大,力量驚人,光那一身皮肉都跟盔甲似的,無論正麵對打還是偷襲,我都沒有勝算。若說下毒之類,手邊又沒有材料,海邊倒是有些生物帶毒,但毒性太弱,毒死淩方的老鼠還有可能,毒殺一個誇父……灌進去一桶也未必有效。
也許我可以向守衛匯報?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被我自己否定了。且不說我老爹聽到我幹出這樣丟臉的舉動定會氣得從墳墓裏坐起來,單說陌路島的規矩,流放犯若是敢於同守衛串通,一旦被發現了,日後就不要想再混下去了。官兵與罪犯,曆來就是水火不容的對立麵,而在這個不安寧的島上,這樣的對立被無限放大了。守衛們想方設法找我們的麻煩,抓住一切機會動刑取樂;我們也在暗中不斷給他們添堵。我若是求助於守衛,那就是公然背叛。
這是一條很奇妙的法則:囚犯們可以在明爭暗鬥爾虞我詐拚個你死我活,但必須把一切都收束在“內部鬥爭”的範疇中。
我現在麵對的內部鬥爭可不止這一點,更重要的目標是瞎子。究竟是直接殺死他,還是先逼問他一番,這是個問題。殺他並不像看上去那麽簡單,瞎子固然已經老到了腿腳都在打顫,但當年能作為神偷混跡江湖那麽多年,必然有相當的能耐。何況我心裏還希望能把碎片找出來,那才是我父親真正的遺願。父親沒有見到過那封遺書,煙鬥迪胡倒是讀過,但死得太倉促,這世上還能完整記得遺書上的線索的人,就隻有瞎子了。
清晨的時候,我又跑到島西的礁盤去,想讓晨風把腦子吹得清醒一點。走到半道就看到了淩方,他正在挑揀著石頭,大概又有什麽作品要完成了。淩方聽到我的腳步,並沒有抬頭,隻是隨手將抓在掌中的幾塊石頭都扔掉,嘴裏抱怨著:“材質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