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赫梅斯家族中,安德裏斯伯爵的次子格裏爾子爵顯得與其他人格格不入。無論是他的長相還是他頑固的叛逆。
赫梅斯家族男性的典型特征是壯實的身體和濃密的毛發,他們一直對這種孔武有力的外表引以為豪,以至於遺傳也和他們的個性一樣執拗——實際上可能並非如此,但小白臉在赫梅斯家族確實算不上受歡迎的相貌,這一點向來被王都的貴族嫌棄,他們說赫梅斯“一身再過400年也洗脫不了的農夫臭味”,幾乎沒有地位動搖危機的赫梅斯人則諷刺他們是一群藍血的綿羊,嚼之無味。當然,作為重要成員的女性還是必須有女性的樣子,所以他們的女兒在王都的名譽比父兄都好得多。
“瘦弱的哥布林”這個外號伴隨了格裏爾子爵大半個少年時代,終於在父親做出決定之前,他自己借口學習劍術,在某個秋季的清晨離開了他的家族領地。此後整整八年,除了偶爾的信件寄回表明他還沒死在魯莽的舉動上之外,他的家族對他在外的經曆一無所知。而現在他終於回來了,毫發無傷,雖然還不夠粗壯,但也足夠高大,來自母親的綠色眼睛,金發加上彬彬有禮的笑容,背後卻隱藏著一股來自遊曆和冒險的野性氣息,如果在王都,他絕對會在貴婦人的圈子裏引起一陣小小的風潮——跟那些穿著白色長襪,戴著假發,臉色不需擦粉也一樣蒼白的貴族相比,這種男人是多麽符合她們那些隱秘而狂野的渴望。不過在遠離文明和繁華的赫梅斯,除了被繁瑣的女性禮儀和新娘教程禁錮的羅茜妹妹對他抱有濃厚的興趣之外,其他人對他的觀感和多年之前差不多,對於格裏爾隻有這家夥不要折騰出更多離經叛道惡行的期望。
子爵對此心知肚明,不過他表現得好像毫不在意。從那個愚蠢的警衛隊隊長嘴裏得到了他需要的信息之後,他居然沒有把那個男人送去赫梅斯軍營,而是允許他和他的隊伍一起前往洛伊斯,準確得說,是洛伊斯的塞繆,那個赫梅斯家族在一百多年之前和遺族訂立的契約所圈定的遺族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