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裏爾這個惡心的,無能的,窺陰癖的懦夫!”
安德裏斯從牙縫裏一個一個地擠出字來,聲音低沉得像咆哮。寬闊的主廳內隻有他的聲音在回響,侍從們大氣不敢出,一個個木頭般垂頭靜立,雖然這位赫梅斯家族的現任主人正在侮辱王國最高統治者的名譽,不過那一柄權杖的榮光隻在王都照耀而已,幾乎每個貴族在自己的領地時都會用一些特定的名詞去修飾國王的尊稱。隻是像安德裏斯這位伯爵如此大膽還是少見的,若是平時,安德裏斯伯爵還會給芬裏爾國王一片遮羞的葉子,但今天非比尋常,安德裏斯伯爵的怒火簡直能燒著他從鬢角延伸到下巴的濃密胡須,如果芬裏爾國王就在他的麵前,伯爵的惡意就足夠那位和他的名字完全相反的國王心髒停跳了。
“我赫梅斯家族為了這個國家浴血奮戰400年!兢兢業業!毫不懈怠!我們為了這個國家殺掉的敵人屍體足夠從赫梅斯鋪一條大道到王都,沒有任何一個家族能和我們相比!在我們的庇護下波多爾王朝一直和平安寧!”他抓起鋪在桌麵那份寫著精美花體字的羊皮卷,一把撕成碎片,“那個早泄的混蛋敢這樣對我?!比伯算什麽東西,不過是把自己的女兒賣給巴羅,一個流滿梅毒的膿瘡,肮髒的私生子,那種玩意也能稱為公爵?!就憑著這種毫無廉恥的獻媚,每一根骨頭抖活該喂狗的芬裏爾竟敢改變王國的傳統,立國的基石,把他封為侯爵?!一個伯爵被封為侯爵,誰允許他創造一個爬到伯爵頭上的地位?伯爵鎮守邊境,侯爵縮卵在國內,然後告訴我他們決定讓這些躺在女人大腿上的寄生蟲再高貴一點兒,還邀請我去參加這些蛆蟲和爛肉王子的結婚典禮?!”
安德裏斯伯爵忽然抽出自己的佩劍,砍向麵前的桌子,劍刃被深深刺入堅實的鬆木桌麵,遠未發泄真正怒意的伯爵朝著桌子踹了一腳,在撞擊聲中,沉重的書桌橫移了大約一寸的距離,真看不出他已經43歲,差不多是一個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