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氏和鄭顯開始看著公中的帳簿。
鄭顯和兒子們都被抓進去之後,賀氏沒少在外麵找門路,光是往鄭閣老那裏就送了十萬兩銀票過去,要不然,鄭閣老也不會真地如此賣力。
當然,這錢鄭閣老自己也沒能落著,為誰做了貢獻,那就不能說了。
鄭顯做官十幾年,按說家底也不薄,但是他們入獄後,上下打點是一部分,更要緊的是之前鄭嬌嬌嫁入福王府後,還給了她三萬兩銀票做陪嫁,其它的嫁妝也少置辦。
如此這麽一折騰,家裏頭可不就顯得沒錢了。
好在,家裏頭還有東西可以都賣一賣,再加上這處宅子也要賣掉,鄭顯隻覺得跟做夢一樣。
都是當祖父的人了,突然就要如此落魄地回鄉,他心中自然不好受。
但是再不好受,也隻能這樣,返回原籍也是有時限的,由不得他們一直左這裏拖著,要不然,當初賀氏也就不會急著去賣掉那些田產了。
那三間鋪麵,其中兩間被齊氏買下,還有一間則是被許家的一位公子買下了。
齊氏與鄭三郎並未和離,隻是辦了晳產別居,所以齊氏還可以帶著孩子住在京城,但是鄭三郎不行。.qgν.
這下子,以後父子再見麵,怕是真地相見不相識了。
齊氏這會兒是恨不能把鄭三郎給生吞了!
因為他們犯錯,直接就導致了自己兒女的前程盡毀。
聖旨已下,鄭顯的兒子、孫子,都不能再走科舉之路,齊氏不敢憎惡帝王,自然就恨鄭三郎這個混帳東西了!
事情已然如此,齊氏現在也沒別的辦法了,隻能寄希望於孫子,但願到時候能爭氣一些。
而在此之前,她則需要守好自己的這一份家產,能讓兒女都平安長大。
鄭家其實已經沒有多少家底了,不過跟絕大多數的普通老百姓比起來,還算是富裕戶了,至少回到老家後,他們什麽也不幹,也能好吃好喝地安穩過一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