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女與馮家家主夫妻同歸於盡之後,馮家少主一咬牙也選擇了自己了斷。
罪魁禍首都死了,其他馮氏族人、護衛、仆從,有過惡行的送去做苦力,年限視他們各自的罪行輕重而定,沒有做過惡的,或是直接放走,或是吸納到自家的勢力陣營。
如此細細甄別、懲處,同時還要瓜分馮家留下的龐大產業,丁家、孟家一起忙活了近半個月,這場變故才總算落下帷幕。
連州其他小勢力不知其中內情,還以為丁家、孟家這是為了自身利益一笑泯恩仇,重新開始攜手合作了,一時全都老實下來,不敢再躍躍欲試的伸爪子了。
而總算重新坐回到了同一張桌子前麵的丁家家主、孟家家主,則是約定好了從此兩家不再彼此爭鬥。
孟家家主提出,想讓他的一雙孫兒孫女回孟家,還想讓丁家姑娘和孟家少主合葬。
第二條兩家很快達成一致意見,第一條丁家家主和家主夫人卻不是很願意。
這對兄妹從小小一點兒開始就是養在他們身邊的,明麵上夫妻倆對所有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都一視同仁,但看在早亡女兒的情麵上,夫妻倆對自小養在膝下的這對兄妹其實相當偏寵。
然而和這對夫妻不一樣的是,丁家的其他人卻基本都讚同這對兄妹回孟家去。
他們的想法很簡單,首先那對兄妹本來就是孟家人,他們回孟家比留在丁家要更加合乎情理、名正言順,其次那對兄妹如果回了孟家,那麽等到丁家家主和家主夫人走到人生盡頭的那一刻,那對兄妹就沒資格來分他們丁家的家產了。
能多分一點,誰又願意少分呢?尤其他們想要多分的那一點,還原本就是他們應得的。
而那對兄妹,他們既是姓孟的,那他們回去分孟家的產業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當然,實話他們是不敢在丁家家主和家主夫人麵前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