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穿書七十年代:後媽讓我去下鄉

第136章 劉家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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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兒一直再哭!害怕的哆嗦……

最後沒辦法,公安把兩個孩子一起帶走了!

劉父和劉富貴比較倒黴,因為最近查的比較嚴,正是抓典型的時候。

兩人就被判的比較重,不僅偷盜、搶劫,甚至還想侮辱女知青,女知青是什麽人?那可是響應國家號召的人。

都是積極向上的代表。

雖然沒有具體實施,那是因為發現的早,沒有機會。所以兩人被判了七年,七年之後,再發配到東北農場。

張嬌嬌當然之後,七年之後也不會有發配這會兒事兒了。

但是七年足夠了!

劉母也參與了偷盜搶劫事件,甚至還是謀劃者,被判了六年。

介於劉家還有兩個孩子要照顧,周美蘭又隻是幫凶,在公安局的時候,還主動承認錯誤,主動交代劉家的所作所為,主動作證!

所以,暫時不對周美蘭進行審判,如果以後有不良行為,再加以嚴判!

(各位寶貝們,關於這個刑罰,你們看看就好了哦!不要深究,作者也不懂啦!跪謝!)

劉家人都懵逼了……

這不就是在自己女兒家,收拾一點東西嗎?

怎麽還能坐牢呢?

劉父和劉富貴是個慫的,慫的不要不要的,一句話也不敢說,就是認了!

劉母不願意啊,劉燕是我女兒,我怎麽就不能拿她的東西了?這就是你們公安局的錯。

“公安同誌,你們是不是弄錯了呀!劉燕是我的女兒啊,我拿她的東西那不是應該的嗎?

你們怎麽能抓我呢?那是我女兒家。

你們快把我放了,快點放了!你們知道我男人是誰嗎?

我男人可是村長!那可是土皇帝啊!

還有,把我兒子也給放了,那可是我唯一的兒子啊,要給我們家延續香火的,我們家以後還要留在城裏的。

你們快點放了我,聽到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