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嬌嬌醒來看著熟悉又陌生的房間,歎了一口氣。
還是這個年代!
看來是真回不去了,老天這是想把我回爐重造?
就因為我不結婚?
屋裏是石灰的白牆,牆上掛了毛爺爺的照片。床是一米二的單人床,旁邊有一個小小的書桌,上麵有鏡子和梳子,還有兩本書。
一看時間,上午的八點。
現在是五月份,按道理說自己起的有點晚了,但是原主也不是個勤快的,這個時間剛好。
“燕子,嬌嬌這性子下鄉真的行嗎?我真是擔心的厲害。”張國慶是原主的爸爸,一個罐頭廠的小組長。
後媽劉燕:“你擔心有什麽用啊,嬌嬌不下鄉就得晨晨下鄉,晨晨才十歲,你覺得可能嗎?”
張國慶歎了一口氣:“你說的對,嬌嬌的性子也要磨練磨練了,就是都說窮山惡水出刁民,我有點擔心嬌嬌的安全。”
劉燕白了一眼張國慶:“嬌嬌都十八了,我們也是沒有辦法,我也沒有工作,你的工作她也不能幹,你自己看吧,不行就讓晨晨去鄉下,餓死算了!”
張國慶趕緊小心的哄著。
兩人在外麵打情罵俏,張嬌嬌在屋裏收拾東西。
下鄉什麽的,有什麽可怕的!
不就是幹活兒嗎?不就是掙工分麽?我會怕?
拿出自己的存錢罐,其實就是一個塑料盒子。
裏麵零散的加起來有五十多快錢,現在是一九七五年,離高考也不過隻有兩年了。
這筆錢也不算是個小數目。
更何況,下鄉可是有補貼的,聽說有一百多呢。
這個錢,張嬌嬌可是不會便宜後媽的。
然後把原主的衣服收拾出來,裙子之類的幾乎都放在了一個袋子裏,暫時是不打算穿的。
把襯衣、褲子、鞋子之類的全都打包好,還有床單、被罩、枕巾、被子之類的所有能用的上的都收拾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