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不能在等下去了,我要起來,我要追上去,我要找到我的念念,我要對她說,不生氣了好不好,我們回去。
回去你怎麽對我都可以,不要看我以外的男人,不要對他們笑,不要收他們的花。
我掙紮著起身發現滿手都是血,就連念念的鞋子也變成了紅色,我想我應該很狼狽,念念看到這樣的我會生氣的。
我急忙抓起地上的雪,用力搓掉手上的血,起身的時候又吐了一口鮮血,心口疼的緊緊收起,我想我大概受傷了,
剛才那個蠢貨踢傷了我,理智告訴我應該馬上去醫院,可是固執的我還是想要先找到念念,我想她那麽心軟,看到我這個樣子一定舍不得不要我。
一定會焦急會傷心,會替我收拾那個不長眼的東西。
我知道她一直都是個護短的人,以前我胖的時候,有很多背地罵我的人,說我懶蛤蟆吃天鵝肉,不要臉。
念念就會找那些人,替我教訓他們,為了讓我不那麽自卑,還當著所有人的麵親我,理直氣壯地的告訴所有人,他是我的人,我就喜歡胖的。
從那以後我們校園裏麵掀起了增肥風波,很多愛慕她的男生悄悄的讓自己胖起來,我問她你真的喜歡胖子。
那時候我想,如果她真喜歡胖子我就不治病了,隻要她喜歡我不在乎胖瘦的,可是她狡詐的笑著對我說,我喜歡胖胖這個人,隻要你是胖胖就好,高矮胖瘦都無所謂。
想到這裏我鼻頭一酸,不爭氣的掉了淚,我的念念喜歡的一直都是我這個人,可是我辜負了她的喜歡,辜負了她的愛。
我是不是該死,我突然就不想找我的念念了,找到了我要說些什麽,我要怎麽說,我覺得不如就這樣死了算了,至少念念看見會心疼。
我從來沒有考慮過念念的感受,總是毫不顧忌的傷害,卻想要得到她的原諒,憑什麽呀,誰給我的自信,誰給我的底氣,誰給我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