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瑾之在事發之時就一路跟著尚坤逃至此處,才知道他放棄了早已被警方埋伏的逃跑路線,選擇了水路。
事發突然,不僅警方還在大範圍搜索,就連接應尚坤的船也才從對麵匆忙往這邊開來。
三十米寬的河麵,因著水流湍急,給船前行帶來了一些阻礙,但在警方趕來之前離開,不是件難事。
齊瑾之知道,以他一人之力,是無法阻止尚坤離開的。
但就此放他離開,就枉費了國家為了這次的抓捕行動,多次與緬方談判,才能爭取這次的行動。
如果錯過,尚坤還不知道又會掀起怎樣的腥風血雨,也對不起痛苦死在尚坤手下的同僚。
齊瑾之思慮再三,心想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開槍示警。
這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告知警方尚坤的逃跑位置。
他躬著身,悄悄潛到了距離尚坤他們最近的一棵樹後。
尚坤帶著十來個手下,正罵罵咧咧地讓開船的快點過來。
手下道:“頭,就這樣不管達了嗎?”
尚坤的臉色很是難看,衝著手下就踹了一腳:“管?怎麽管?我倒是想管他!
我千叮囑萬告誡,讓他不要魯莽貪工,他就是不聽。
這下好了,不僅自己中了埋伏,害得我也被警方發現了!”
說罷,由不解恨,對著地麵又狠狠踹了一下:“要是讓我抓到齊瑾之,非要把那些臥底受過的刑法全部都在他身上用一遍,以消我心頭之恨!”
同樣可恨的,竟是塔麗竟然為了齊瑾之背叛了他!
另外一個手下趁機笑道:“對,要是抓到了齊瑾之,一定要像塔麗一樣,讓他後悔敢背叛頭。”
其餘的手下紛紛附和:“早就說塔麗不安分,上了她再剝了她的皮,算是便宜她了。”
“平時裝什麽清高,脫了衣服不也是跟婊子一樣,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