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煙稀少的山頭,秦雲熙攥著格蕾絲的衣袖,激動的全身都在顫抖!
找到了!
重要找到了!
他終於知道了老婆的信息!
這幾天的心理折磨,堪堪叫他瘦了一圈。以前愛美愛帥的男人,也沒了心情打理自己,臉上憔悴的長滿胡子拉碴。
活脫脫像受了牢獄之災,疲倦的不修邊幅的讓人側目。
“她在哪兒?”秦雲熙嗓音低啞,喉嚨也有些哽咽。
女子搖搖頭,“我也不清楚。”抬手指了指周圍山間,她道,“我老公說是一隻豺狼,它叼著這塊布來找我的,不知道它走了沒有?”
秦雲熙一滯:……豺狼?
想起曾經和格蕾絲一起給大熊貓接生,她很喜歡動物,也很懂動物,所以豺狼是格蕾絲派來的?
他一定有靈性!
秦雲熙看向四周山脈,轉了兩圈,朝山間吼道,“Grace,我來了。”
“嘿,帶我去找Grace。”
豺狼沒有走遠,它一直躲在暗處,等待恩人說的接應人類。
【Grace?】
有人在喊恩人的名字?所以它等的是他?
豺狼“旺旺”叫了幾聲,拔腿就跑——仿佛在說,跟我來,我帶你去。
秦雲熙身形矯健,看到豺狼離去的方向,快步緊追。
就跟飛人一樣,一人一豺穿梭在山林之間。
秦雲熙身後,數名保鏢穿上飛行器,緊隨其後。
秦雲熙跑不過豺狼,作為狂奔界的扛把子,它能跑能跳,四肢發達,運動敏捷,人類再矯健,也不是它的對手。
豺狼跑一會兒,停一會兒,等待秦雲熙追上自己。
秦雲熙跑了數百米,保鏢拿著飛行器追上它,“爺。”
秦雲熙快速穿上飛行器,“咻”的一下追上豺狼,“走!”
這下,不管它跑多快,他都能追上。
……格蕾絲又等了一個晚上,心裏七上八下,忐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