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再多,都沒命重要。
譚書遠想也不想就打算出賣錄像,可要是讓他在報社刊登出來,那就是明麵兒上去對抗郭思羽。
說實話,譚書遠沒有實力。
對上郭家,他就是個小嘍囉,要是讓郭思羽知道他收了錢,還反咬,那他在海市也混不下去了。
他一臉為難:“栗小姐,錄像我可以幫你找,保證能看得清清楚楚,文章嘛,我也可以幫你寫,但是用我的名義,那不太方便,而且我們報社那麽小,找大報社那效果才好。”
“您這是想明哲保身啊?”栗蓉看著他。
譚書遠被栗蓉看得心越慌,真的是越漂亮的花越紮人,那點旖旎心思全然消失,急忙表態:“也不是,我是真的為芙蓉著想。”
“哦~原來是為芙蓉著想,那行,找大報社要錢吧?你真為芙蓉著想,那就拿兩萬塊錢看看誠意吧。”
“兩萬?!”譚書遠聲音驟然拔高,引得咖啡廳內其他人紛紛看過來。
“是啊,不然怎麽看得出你是為芙蓉著想?”栗蓉歎了口氣,借機賣慘,“秀場上要真是意外就算了,現在知道是人為,這口氣說什麽都不能忍......您要是願意掏點小錢,芙蓉會記得您,要是不願意,我也不好強人所難,我可以去找別人的。”
她敲了敲桌麵的資料:“這份東西,要是賣出去,應該也值不少錢。”
裏麵除了貪汙,還有很多譚書遠的黑料,還有他幫著報社做的一些黑手事情,其他報社要是拿到,曝光出去,譚書遠工作的報社也要完蛋。
都是同行競爭罷了。
譚書遠都要吐血了,什麽叫掏點小錢?
兩萬啊!
按照譚書遠現在的工資,他就是幹二十年才夠兩萬塊!
他貪下來的錢,都拿去買房了,總不能讓他賣房吧?
他知道今天不出點血兒,栗蓉肯定不會輕易放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