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六,下午不上課,還有時間幹點別的。
她就是想要去派出所問問韓老二兩口子的案子。
不能就這麽稀裏糊塗的解決了吧?
中午放學,她跑著回家,家裏的牲口喂了,活計都幹完了,也吃飽了,推出來家裏的自行車,她個子不高,也就是將將的能夠到腳蹬子。這樣也比走著去舒服。
她知道派出所在哪裏,到了門口被攔住了。
說明情況,這次推車進去,忘了沒帶鎖,怕自行車被偷了,隻能推進來。
她找人打聽了,找到了負責這個案子的民警。
其實世界上還是同情弱者,韓遠芳現在就是弱勢群體,剛剛十一歲,父母一同沒了,是一個可憐的孩子。
負責這個案子的是一個中年民警。
“同誌,我就想問問我爸媽的案子。我知道責任判定我爸媽沒有責任,那麽這件事就這麽解決了?”
中年民警叫李東升,他看著韓遠芳,一個瘦瘦的小丫頭,可能是來的急,臉上都是汗。
“現在的判定結果已經出來。對方要賠償你兩千塊錢。還有爸媽的喪葬費。”
韓遠芳眼睛紅了,兩條人命隻有兩千塊錢?
“同誌,隻有經濟賠償嗎?再說我還沒有成年,我還要活著,還要上學。”
李東升歎了一口氣,“這已經是最大數額的賠償了。”
韓遠芳明白了,這是沒有一點餘地了,人命還是真的不值錢。
“因為是兩車相撞,所以對方沒有刑事責任。”
“怎麽會沒有刑事責任呢?要不是他。我爸媽怎麽會死?”
“丫頭,你可能理解的有點問題,你父母也不是沒有責任,隻不過就是對方的責任大。”
“那兩條人命就這麽解決了?”
韓遠芳滿臉的怒氣,她想要那對夫妻活著。
“丫頭人死不能複生,你回家去等著吧,到時候會把錢給你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