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明芙一臉不高興地走在回知青點的小路上。
跑得那麽快,就你長腿了是吧!
她滿心鬱悶地折了枝路邊開的野花,小嘴嘟嚷著:“我都還沒嫌棄他凶呢。”
這種千載難逢的機會不多有,下回想堵謝延昭都不知道去哪兒。
煩死了!
難道原主長得醜?
阮明芙趕緊將臉湊到一旁的小水溝,看向水麵的倒影,這才將提著的心放下來。原主與她像了個十成十,若非左眼下長了一顆筆尖大小的淚痣,她都要以為她是身穿了。
看到這,阮明芙更氣了。
謝延昭究竟是什麽品種的男人,看著她這樣的大美人居然還能無動於衷。
阮明芙辣手摧花,將手裏的碎屑泄憤似地往溝裏一扔。
地頭蛇的叔叔是G委會老大,哪怕阮明芙長得再漂亮,也沒人願意為了一個女人得罪縣裏的一把手。謝延昭是軍人,級別還不低,隻要跟他結婚,她就能隨軍,離開這個地方。
放棄是不能放棄的,這個瓜還得強扭……
阮明芙還真就不信了,憑她的魅力還拿不下一個謝延昭。
*
阮明芙剛給自己打完雞血,到知青點門口就聽到裏麵傳來的聲音。
“……一大早就不見人影……”
“估計又去哪兒勾引男同誌了。”
阮明芙長著一張好臉,下鄉後讓十裏八鄉的男同誌眼前一亮,個個都跑她這裏來獻殷勤。偏偏她又不會做人,讓其他女同誌明裏暗裏地排斥。
“今天吳家兒子結婚,應該是去湊熱鬧了吧。”
梳著兩條大辮子的知青輕嗤一聲,“你信?”
阮明芙記得,這個女知青叫胡麗紅。長相清秀,但因著直爽的性格跟誰都說到一塊,村裏有什麽消息她頭一個知道。
“什麽意思?”
胡麗紅故作高深地一笑,“吳家兒子是當兵的,這會兒回來結婚,帶回好幾個戰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