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盧國富自以為上次私生活被盧文興那邊擺了一道,淪為笑柄。這次看到原來侄孫女也不幹淨,可不得把仇報回來?所以他也在派人尋找方明的前妻,打算搞點事出來。
陶然收到消息後,笑開了花。
禍水東引啊,多好!
於是,她很快就被盧國富的親信“找”到了。
陶然:“他們在撒謊。他們是婚外情。盧思彤確實是三。”
盧國富親信:“你有證據嗎?”
“當然。”
“出來控訴他們。”
“這……”
“五十萬。”
“可我怕。”
“一百萬。”
“我想想。”
最後,盧國富竟然開價兩百萬,請唐然站出來,揭穿那兩人。如果效果好,他還可以另外嘉獎。
盧國富不是錢燒的,也不是不顧盧家大局,隻是單純想要出口惡氣的同時,搶到那個可持續發展,盧氏集團接下來五年最重要的項目。
能白得兩百萬,陶然欣然接受。
其實即便一分錢不給,這戲她也得唱。
現在好了,多個幫手多掙錢,還能把矛頭轉出去。簡直不要太好。
第二天,盧國富安排的記者就帶著攝影機坐在了陶然的跟前。
麵對攝影機,陶然什麽時候掉過鏈子?
“他們撒謊。他們苟且在一起遠不止半年,應該至少有一年多了。方明是在我有孕的時候出軌。對,所謂的千金名媛盧思彤,是個不知廉恥的小三。他們為了苟合,還逼迫我做手術。當時我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回了國。然後方明就追回國來逼迫我和他離婚,以及做手術……”
陶然一開始隻是平靜的訴說,可到後來,已是聲淚俱下。
她編了一個死無對證,驚險刺激,被渣男女逼著冒死回國的故事。
演戲?
她是專業的。
她開始了八成真,兩成假的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