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後,陶然一行人到了一個名叫“紫薇花園”的小區外。
這裏,就是方家父母給方明買的房子,也就是唐然和方明的婚房所在。新房舍不得出租,空著也不好,所以方父方母這兩年有至少一半時間都住在了這兒。
陶然給這家裏的座機去了個電話,果然沒人接。
想來那兩人聽到她出現,急著抓人又懼於她給的時限,掛了電話後便如離弦之箭一般竄走了。
如此……
陶然一挑眉。
家中無人,她便可以大大方方回家了。
她自然是故意的。
她都不確定第一百貨商場一樓有沒有咖啡館,自然是沒打算去赴約,她隻是為了支開那兩人。
從紫薇花園到第一百貨打車至少半小時,一來一回加上他們找地方和等待的時間,怎麽也得一個多小時吧。
陶然帶車一直開到了樓下。
拿鑰匙進門,這家裏哪還有半點唐然記憶裏的影子。
唐然新婚後做的布置早已不見,這裏儼然就是陌生人的家。
她很難不發出一聲冷笑。
隨後她下了第一個命令,就是——搬!
沙發,拿掉沙發套,搬!
桌椅,拿到桌布,搬!
電視,冰箱,洗衣機,全都搬搬搬!
當日方明父母就隻買了房,剩下從裝修到家電,都是唐然家裏購置的。然而這些,在離婚時卻最終成了贈予,簡直可笑。
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來太麻煩,動腦子迂回索要又太累,陶然覺得還是簡單直接點得好。
大家全都忙了起來。
陶然指揮大家先搬電器,而她則去房間裝起了唐然的東西。
可笑的是,唐然和唐家人把這個家裝點得滿滿當當,可唐然本人的東西,全部加起來卻連一個行李箱都裝不滿。
當年方家人哭窮,彩禮就隻象征性給了一萬。除了一堆承諾,方明隻買了一枚三千塊的戒指,其他什麽都沒給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