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疑點,讓安檢口的五個警官近一步確認了眼前這人“犯罪分子”的身份。
他們從各個方位慢慢接近了來。
在一聲口令後,五名警官一起衝上……
“不許動!”方明直接被撲倒在地。
他身上的難以言說的餿臭味撲鼻,更讓警官們確認這正是被舉報的嫌疑人。
方明很難不掙紮。
他幹啥了?
幹嘛抓他?
知道他現在的時間多急迫嗎?飛機馬上要起飛,唐然要是走了,他的錢財怎麽辦!
“你們認錯人了?我什麽都沒幹!”
被壓地上的方明太著急了。
廣播裏現在正在播放的,正是那架很可能將帶唐然回國的飛機正在辦理登機的通知。
“我是來找人的。我沒做壞事。”
“老實點!”警官們很不滿意嫌疑人的不配合。西方警官的慣例出來了,在警告了兩次後,嫌疑人依舊不順從,他們便很自然地拔出了槍。
方明想哭。
他還是不知道,為什麽?
“把身份證拿出來!”
這一句,他更想哭了。
“沒帶。我是個留學生。我是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護照呢?”
方明搖頭。
“學生證?駕駛證?”
“……”
“那你有任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嗎?”
方明想死。
他倒是挺想告訴這些警官,自己被妻子擺了一道。可他害怕。怕拔出蘿卜帶出泥,怕壞了名聲,一無所有……他不知道能說什麽。
被製服在地的這一分鍾,他被一群路人圍觀,還被警官搜了身。
“你們弄錯了。求你們放過我。我著急找人。一會兒她就離開了。求你們先讓我找人,或者等會兒我再跟你們解釋?”
“閉嘴!”
方明本以為這些人搜完身就能放過他。
畢竟他身上什麽都沒有。
可誰知道,搜完身的警官們神色比之前還要嚴肅,那把槍的槍口也離他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