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午,沈綽拿著準備齊全的證據材料,又去了一趟金陵律所。
到地方已經快五點,在前台登記後,有助理來帶他進去。
助理幫他推開辦公室的門,沈綽進門直接愣住了,靠辦公桌後座椅裏正打電話的人,竟然是裴廷約。
“沈教授你先在沙發坐,稍等片刻。”助理客氣請他坐,給他倒了杯茶。
沈綽回神,想問之前那位陳律師在哪,話到嘴邊猶豫了一下還是算了。
助理幫他們帶上辦公室的門離開,沈綽在一旁沙發裏坐下,裴廷約聽著電話,抬起眼皮睇了他一眼。
沈綽端起茶杯,鎮定喝茶。
裴廷約目光轉開,繼續講電話。
“當然不是貸款詐騙,普通的貸款糾紛而已,這個官司現在還在民庭,誰說一定會被定性移交給檢察院?”
“列法條誰不會,光說這些沒用,上了庭能說服法官就行。”
“你慌什麽,照舊吃你的玩你的就是,別被人嚇唬兩句就先軟了腿,放心,銀行不能拿你怎麽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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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勞動爭議訴訟沒有浪費時間打的必要,你也打不贏,私下解決算了。”
“我看你公司的財務狀況亂得很,他既然是公司的業務經理,之前收的每筆錢是不是都規規矩矩進了公司賬戶,有沒有在他個人賬戶上過度的情況?”
“一直默認可以這麽做,不等於這麽做沒問題,你不認跟他默認那就是沒有,往大了說這是涉嫌挪用資金罪,可以讓他背刑事責任。”
……
……
“不用一直跟他糾纏這些,你們的合同有問題,合同詐騙夠他直接進去了。”
“你直接報警就行,至於他到底具不具備合同履約能力,有沒有實際履約行為,能不能最終定罪,都不是你需要操心的問題。”
“你在意的本來也不是這個合同,等他被公安帶走調查,沒空給你找麻煩了,你有的是時間慢慢解決其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