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綿綿就聽到爹娘在那裏嘀咕,這本遊記抄寫一遍大概需要一個半月的時間,然後筆墨成本需要一兩銀子,也就是說抄這樣一本書大概能掙四兩銀子。
貌似利潤還算可觀。
正在綿綿思考著要不要好好練字,以後也靠抄書發家致富的時候。就看到她爹從懷裏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個荷包遞給她娘:“媳婦,這是你繡的那兩幅屏芯賣的銀子,一共二十四兩。人說了,你這手藝精致是足夠了,就是繡品稍小了點,年底大戶人家都喜歡大幅的繡品,銀子不是問題。”
馮氏撇了撇嘴:“我還不知道大的掙錢?這都是以前在屋子裏偷著繡的,要是繡大的不早被發現了?等明年老三不怎麽占人了,我再好好繡上幾幅大屏芯。”
“我就這麽隨口一說,掙錢養家的事還是交給我,你要看孩子又要操持家務已經夠辛苦了,刺繡既傷眼又傷身的,你身子弱,還是少做點的好。”
綿綿默默的揉揉眉頭,明明家裏的家務絕大部分是自己和哥哥在做,她爹眼是瞎了嗎,把功勞都放到她媳婦身上……
不服有用嗎?
貌似是沒用的。
所以綿綿認命的端起木盆去給弟弟洗尿布去了。
不過,原來便宜娘的繡工那麽好啊,一幅繡品能賣十多兩銀子,不知道跟抄書相比,哪一樣掙的更多?
看看自己尚顯稚嫩的小手,不管了,反正我還小,完全可以兩手抓兩手都硬嘛!
技多不壓身,多學點東西總是錯不了的。
萬一哪天穿回去了,自己還能做才藝雙全的小仙女。
過後綿綿總算知道她爹為什麽那麽不遺餘力的鼓吹她娘的彩虹屁了,他不但拿走了賣繡品的那二十四兩銀子,還又從她娘的小金庫裏順了五兩銀子。
所以,彩虹屁不是白聽的,還挺貴。
不過她爹也不是那種不靠譜的,銀子並沒有被隨意揮霍。她爹拿著這些銀子去置辦了一輛騾車,連車廂帶中錢等雜七雜八的一共花了二十八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