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在踹了一腳之後,老老實實的站好,乖的像一位古代的仕女,看的江夏想笑,怎麽看怎麽可愛。
“離什麽草,好好說話。”
黎警官開口阻止安寧,又看向前麵磕磕巴巴的小短腿。
“你認識我?”
“認—-不認識,就是知道您,您不知道我。”
黎家二少爺,黎家他還是知道的。
“行,你認識我也好辦,今天怎麽個事,說說吧。”
小短腿底氣十足,說自己買了這塊地,準備開發出來,村民阻止鬧事,然後就有了剛才的事情。
“鬧事?我怎麽聽說你給這裏斷電了,誰給你的權利?”
“您從哪知道的!”
小短腿一個問題,真的很暴露他智商上的缺陷,黎警官內心都很無語,甚至更無語的是,他是從黃大仙那知道的!
“你別管我怎麽知道的,我就問你誰給你的權利?”
“那個—-我自己挖斷的。”
安寧沒忍住的插話道:“看來不僅聚眾鬧事,還破壞國家基礎建設,你小子有點刑啊。”
“誰破壞了,我有買地證明,這塊地是我的,我挖壞自己的東西怎麽是故意破壞。”
“巧了,我也是這塊地的主人,我怎麽不知道你從我這買走了這塊地!”
“按照協議上,我還有三年的租期,為什麽沒有人給我打招呼!”
安寧問的直氣壯,借用小時候家長的一句話,你占兒你怕啥!
黎警官警告的看了一眼安寧,安寧抱著胳膊不太願意的站後了一步。
“租期算什麽,房管局那邊我一句話的事情,你那玩意過期了!”
哎呦喂…見過囂張的,沒見過這麽囂張的。
當著警察的麵,這是在交代犯罪事實,還是真的腦子出家!
黎警官都詫異了,試探的問:“你的意思是你們知道租約,但找人給租約毀了,你們自己辦的買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