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郢江收到周嵐芝的回電後表情差點沒繃住, 感情鬧了半天問題還出在自己身上呢,莫名其妙就成男妲己了。可又實在冤枉,畢竟他連話都沒跟蘇浣說過一句, 更沒給過什麽特別的暗示,怎麽就讓對方產生了這麽大的誤解?
卓郢江跟周嵐芝說,“媽,這件事我不準備輕易放過去, 咱們國家有哪條律法允許私自跟蹤他人拍照威脅的?沒證據就往我媳婦身上潑髒水,作為一個成年人, 她必須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不提別的,就破壞軍婚這一條就夠蘇浣喝一壺的。
周嵐芝對自己的親兒子還是很了解的, 輕易不會動氣, 一旦動氣也輕易不會下去。事情肯定是蘇家女兒做的不對, 她也同意找對方要個說法, 但是不是要動用法律武器嚴肅懲治有些猶豫。
畢竟他們夫妻跟蘇正杭認識挺多年, 他的辦事能力和人品都沒的說,加上這件事並沒有對媳婦造成嚴重的損害,就覺得看在蘇正杭的麵子上讓蘇浣寫封道歉信再勒令她離開江海, 今後不可再從事新聞、政府相關工作也就可以了。
卓郢江似乎是看透了母親想息事寧人的打算, 提前打招呼道, “媽,這件事我想按自己的想法處理, 您跟爸就別管了。”
周嵐芝隻能作罷,那就按照法律規章,該怎麽辦怎麽辦吧。至於蘇正杭那裏, 女不教父之過,他這個做父親的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卓郢江直接報警處理, 警察了解到案子的相關情況後也覺得挺荒唐的,一個記者,之前還在檢察院工作過,竟然會知法犯法犯這麽嚴重的錯誤。
“呂警官,那這件事就麻煩你了,希望一切能夠嚴格按照規章製度來辦,我本人是不接受任何私下調解的。”
呂警官也就明白卓郢江的意思了,“卓營長請放心,我們人民警察的辦案準則就是‘秉公執法,辦事公道’,絕不會辜負每一位公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