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父想嫁女兒的打算是暫時的停息了,起碼再有打算也要等從大舅子家回來後再談。
帶凳子和碗筷去吃飯,在這年代農村是常有的事情。在城裏,一些富裕家庭才講究三十六條腿的說法。也就是一張桌子,八個凳子。
普通人家,特別是鄉村,這時候還真沒有多少桌椅板凳。別說客人了,很多自家家裏人多的,都不夠桌。
讓帶凳子,也基本就是主要的是人坐一坐,大姑家也好幾個娃,不可能都帶凳子去。最多就帶一兩張,其他人吃飯的時候可以站著,或者蹲著都行。
而小姑羅紅家,日子稍微比大姑家好。因為她家的人是家裏的長子,有父母幫襯著。但同樣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所謂的好,也一樣是相對的。小姑父的父母有兄弟姐妹,小姑父自身也是如此。
家裏有糧的話,最多也隻是先依著自身來。可就跟羅成家一樣,這秋季的口糧還沒下來呢,就在商討在到時候要不要幫襯一下其他人。
因為掙公分的多,但也就勉強餓不死人,可要幫襯一下,過年的時候同樣也隻能喝稀的。過年想吃一碗幹飯,那都是奢侈。
而且說小姑比大姑家好,那也指的是發糧下來後,在這時間段,小姑跟大姑家也沒多少區別,最多紅薯多一點,每天也是喝的稀的,濃稠一些罷了。
羅兵到小姑家的時候,小姑父已經出門幹活了,糧食是已經種不了,但地裏還能種點其他的。小姑羅紅倒是在家,主要是家裏的娃也小,小姑家三個娃,兩女一男。家裏需要留一人照應著。
羅兵通知完小姑後,水沒喝,到是弄了半截白蘿卜,啃著就回去了。
羅成在家吃過早餐後也沒閑著,家裏的水缸沒多少水了。因為幹旱,鎮裏有些地方的井裏都打不出水來。而能打出水的,水也比較渾。打出來後,最好是放一會,過濾掉底層的一些泥土之類的,然後再把水倒缸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