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憶梅跟著奮起反抗救亡圖存的學子們一路走到中原地區的時候, 她手中的槍在鬼子的刺刀下救了一個人。
她至今還記得,那天本該是吃臘八粥的日子,天上下著小雪, 天氣卻霧蒙蒙的一股硝煙流亡的味道, 她出去樹林裏解手, 正巧看到遠處一個也來方便的鬼子發現了林子裏的病弱少年。
鬼子兩槍托打的那少年蜷縮在地卻咬緊牙關沒有求饒, 於憶梅握著槍的手很穩, 她心道:“這位同胞,我要是打偏了把你打死了,那你別怨我, 我也沒殺過人,反正我不開這一槍你也會死, 開了這一槍說不定你還能活!”
也不管那人明不明白她救人的想法, 於憶梅毫不猶豫開槍了, 一槍正中鬼子的背心, 一擊斃命。
於憶梅一身紅色夾棉騎馬裝, 背上還親自繡了梅花, 就像一道光,闖入了賀遠瀕臨昏迷的視野裏。
彼時,於憶梅是姑蘇魁首於家的千金小姐, 賀遠是父親去打仗了, 與母親弟弟們走散差點喪命的窮小子。可是誰能想到,多年後窮小子成了開國元勳的長子,千金小姐卻落魄成了成分不好遭人嫌棄的人。
打死了鬼子於憶梅帶著賀遠回了隊伍, 卻被隊長批評她無組織無紀律擅自行動, 讓他們的小分隊陷入了被動,可是於憶梅辯駁當時賀遠的命危在旦夕, 如何能等到自己匯報之後再救人。
正好這時候,於家找於憶梅的人一路追了過來,幾人嗤笑於憶梅是隻知道花錢的富家小姐,奶都沒斷還要家人追隨,加之賀遠受傷了也不能繼續走,於憶梅就懷著一腔憤滿被父親親自抓回了家,還順帶帶走了賀遠。
就這樣,比於憶梅小一歲才十五歲的賀遠在於家住了下來,相當於於憶梅的伴讀小廝這樣的,他有哮喘,是於家延醫問藥給他治療,兩人在相處中情意漸篤,賀遠喜歡於家這位明豔美麗又救了他命的千金小姐,可他自知身體不好家世不好也不敢表露,隻是沉穩的陪在於憶梅身邊,就這樣過了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