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印是前天晚上留下來的。
匡延赫和唐蘊在**玩五子棋,規矩是輸一局脫一件衣服,到後麵實在沒什麽可脫的了,就得按照對方的要求去完成一件事。
匡延赫壞點子很多,讓唐蘊戴上狐狸尾巴跳女團舞,唐蘊的要求很簡單,輸一局,他就要在匡延赫身上蓋一個小草莓。
也就玩了兩三個小時,匡延赫身上沒一塊地方是能看的。
因為這兩天周末在家,匡延赫也沒把草莓當回事兒,出門前沒照鏡子,忘得一幹二淨。
匡又槐在看清那個印子後,眼裏出現了光彩:“和誰啊?我認識嗎?年紀比你大比你小?帥嗎?”
匡延赫上一次向匡又槐宣布自己戀愛還是高中時候的事情,對象是比自己大一屆的學長,也不怪匡又槐要這麽一驚一乍,在匡又槐的視角,他確實已經十多年沒談過戀愛了。
“算認識吧。”匡延赫很坦然地說,“你們聊過,但沒見過。”
匡又槐回憶一番:“是不是那個唐律師?”
匡延赫沒有否認,匡又槐臉上浮現出吃驚的神色,不過很快又被另一種情緒所替代。
“你們不會從那時候就已經搞到一起了吧?”
機場離家有點兒遠,一路上,匡又槐都像個喋喋不休的小學生,問了無數個“為什麽”和“怎麽會”,好像很擔心他們以後要怎麽辦。
許多問題匡延赫一時間也答不上來,和唐蘊確認關係的時候,他其實沒想太多,全憑身體本能在推動,甚至帶一點愚蠢的衝動,但在一起之後,也從不後悔自己的決定。
遇到問題解決就是了,總會找到出路的,隻要唐蘊願意相信他就好。
“和律師談戀愛應該會很刺激吧……”匡又槐好奇地問,“你們會討論殺人手法嗎?如果你問他的話,他應該會告訴你的吧?”
“……”匡延赫完全不懂弟弟的腦回路,一天天的,淨知道殺人,他故意道:“隻會討論什麽姿勢會比較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