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博在得知妻子提出離婚時,並沒有表現出多麽震驚的樣子來,好像是閱讀到一段意料之中的結局,雖不情願,但也不得不坦然麵對,因為他已經失去了修改結局的機會。
後來的發展與唐蘊預料得差不多,李曉博在權衡再三後,還是同意了離婚,並且放棄兩個小孩兒的撫養權,其他婚後財產則按照法律規定的進行對半分割。
放棄撫養權並不意味失去探視小孩兒的權利,隻要手頭有錢,孩子將來總還是會回到他身邊的。李曉博是這麽跟唐蘊說的。
董慧那邊也不貪心,在唐蘊問她要不要爭取多要一輛車的時候,她搖搖頭表示:“無所謂了,隻要他願意離婚就行,我隻想盡快解脫。”
兩個都還算爽快人,事情解決起來就沒那麽麻煩。
唐蘊順帶著幫董慧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為這段維持了九年的體麵婚姻畫上句號。
離開南城好幾天,手頭又堆積好些工作要處理,唐蘊坐著匡延赫的車回到酒店,第一時間奔向二樓,收拾行李,打算趕最後一班動車回去,這樣他明早就可以稍微賴一會兒床。
匡延赫定了晚餐,準備和唐蘊一起慢慢享用,路過唐律師房間時,腳步頓住,問:“你今晚不住這邊了嗎?”
“對啊。”唐蘊正忙著疊衣服,頭也不抬地回應道,“陳律知道我這邊快結束了,就給我安排了一大堆事情,明天上午還有個庭要開,中午又有飯局,今天必須回去了。”
“那我送你回去吧。”匡延赫站定在門口說。
“送我?”唐蘊很是意外地抬了下頭,“送我到高鐵站嗎?”
“不是,這邊的事情處理得差不多了,我本來也要回去了。”匡延赫一隻手插在兜裏,神情散漫,好像這個抉擇於他而言比吃早點還要簡單。
“那行啊。”唐蘊一想到自己不用趕高鐵,整個人頓時輕快不少,“我們什麽時候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