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霓兒想清楚了, 既然重生了,那就得活得肆意、活得和前世不一樣!
她拿了陸衛青的玉,以此威脅陸衛青, 讓陸衛青幫她做事, 揚言隻有讓她滿意了, 她才會把玉還給他。
陸衛青的玉是他皇爺爺留給他的, 是他身份的象征、是他日後登基所需, 於他而言極其重要。
陸衛青雖是不願,最終還是同意了。
蘇霓兒讓陸衛青幫她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找到冥婚背後陷害她的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李府為了給體弱多病的小少爺改命, 提前辦喪事, 需得人去府上哭喪。
隔壁的胖嬸誆七歲的蘇霓兒,說李家大方,去靈堂裏哭一哭, 晚上有肉吃。
蘇霓兒高高興興地去了, 不曾想被胖嬸賣給李府,糊裏糊塗做了陪葬的,和陸衛青舉行了冥婚。
冥婚後沒多久,她被通緝了, 說她借著去李家哭喪,偷了李家夫人的一對金鐲子。
前世此事不了了之, 卻在多年後成為文人墨客攻擊唾罵的汙點,成為她不配為後的罪證之一。
——五罪之首:貪金拜銀。
想想此事她就覺得蹊蹺。
一個無身份無背景的小乞丐, 人都“死”了, 對李府再無任何威脅, 李府怎會多此一舉將她告到官府,說她行竊?
蘇霓兒至今想來都覺得冤屈, 一定要弄清楚是怎麽回事才甘心。
東巷的小破屋裏,初春的簌簌冷風吹得殘破的木門“吱吱”作響,灌進腳脖子裏,冷得人直哆嗦。
夜色下,屋子裏沒有盞燈,隻有搖晃的月光從漏了的屋頂灑進來。
陸衛青將一對金鐲子交給蘇霓兒。
“我在胖嬸家找到的。”
借著昏暗的月光,蘇霓兒看清金鐲子上刻著的小字——“李”,瞬間意識到這是李夫人丟的那一對,詫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