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歲晚喝幹淨了最後一滴茵陳湯,隻獨獨留下了五粒指頭大小的鹹肉丁在碗底,其中有三粒是純瘦的,另外兩粒是半肥半瘦的。
小餓死鬼喜歡將滋味最好的食物留到最後,等到肚子填了大半飽的時候,才細細品嚐,慢慢回味!
秦雍又燒了大半鍋的熱水。
誰喝完了湯,誰就自個去鍋裏舀半碗熱水,將自個用的木碗給涮洗幹淨。
林歲晚珍惜又不舍地吞掉了最後一粒肉丁後,十分自覺地要去洗碗,可不出意外地又被其他人給順手接了過去。
大家都擔心這個奶娃娃洗碗不成,反而把自己給燙傷了。
林歲曉將自己木碗裏的熱水潑在地上後,沉默地接過了林歲晚的小木碗。
林歲晚趕緊將手裏的小筷子也遞了過去,聲音軟糯地叮囑道:“大哥哥,你要輕點洗哦,莫要像二哥那樣不知輕重,將筷頭上雕的小兔子耳朵都給弄壞了!”
經曆過天災人禍的少年,此時已經散去了渾身的尖刺,又變成了往日裏溫潤平和謙謙讀書郎。
林歲曉如畫中君子一般,笑得十分好看,語氣寵溺道:“好,我絕不會將你的小兔子耳朵弄壞的。”
林歲晚的小筷子是路過冀州一處竹林的時候,祖父親自砍了竹子給她削的。
其他人都沒有,平時在野外吃飯的時候頂多也就隨便折兩根無毒的木棍子使。
筷身渾圓光滑,無一絲毛刺,筷頭處還雕刻有兩隻惟妙惟肖的可愛兔子,隻是其中一隻卻斷了耳朵,隻禿著個腦袋。
即便經曆了將近兩個多月的磨難,林歲曉的雙手卻依舊白皙,未見幾分滄桑,手指修長如玉,握著淺綠色的竹筷就跟握著毛筆一樣。
若是武安侯府未被被抄家流放的話,他應該會在夏初的時候動身去江南白鹿書院遊學,等到後年春闈的時候再下場。
這是祖父老早就已經替他規劃安排好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