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樓上, 披著鬥篷的人望著人群散去。
一名黑衣人上樓請罪:“屬下等沒能攔住唐久安,反而折損四人。”
“罷了,北疆飛焰衛統領,平京得意樓老酒鬼, 原就沒那麽容易拿下, 她走了便好, 留在京中更麻煩。”
鬥篷人低歎, “讓底下的人小心,莫要被薑璽的人咬住。”
黑衣人聽命,頓了頓,問道:“屬下等無能,壞了主人大事, 請主人責罰。”
鬥篷人低低一笑。
“這算什麽大事?”
“不過一道開胃小菜而已。”
“好戲,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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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有旨,此案命三司主辦, 太子監查。
薑璽難得地勤勉,不是在京兆府審嫌犯, 就是在大理寺查案卷。
沒幾日功夫, 除了將《大雍律》倒背如流之外,一無所獲。
眼看大朝典就要到了,總得推個人出來交差。
開始有人上折奏請將唐久安召回京城。
無它,要她回來背個鍋,畢竟她是首一個得罪迦南的人,若是好好處置了她,至少能暫時平息迦南的怒氣, 也免得京城時是暗浪湧動,總要提防哪裏又要爆出亂子。
折子被薑璽摔回那名禦史的臉上, 順便將禦史罵了個狗血淋頭。
刑部尚書給出一個建議:這時候也別管刑上不上大夫了,牢裏的三位官員是唯一經手之人,必要之時,可以嚴刑拷問,若是有鬼,自然能問出一點名堂。
薑璽算是聽明白了,神龍冠到底是誰偷了好像並沒有誰真正關心,人們關心的是如何了結此事。
不同的了結方法,隻在於推出來的人不同。
薑璽怒道:“既然東西是在我朝丟的,我朝便向迦南賠個不是。若實在一時找不到真凶,或是照價賠償,或是多加封賞,總能解決此事,為何一定要推人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