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媽媽人是離開, 可臨走還是給夏芙留下了話,據她這兩天的觀察,陸誌強是個可靠的人, 也是個女兒可以托付終身的人。
她們家就是普通人, 沒有什麽用得上的關係, 根本沒有辦法讓夏芙回城。
眼看閨女年齡也越來越大了,回城希望渺茫, 夏媽媽自然也就希望能有個人來照顧夏芙, 對於陸誌強, 夏媽媽也沒什麽反對意見,讓夏芙隨著心走。
夏芙自然心悅陸誌強了,隨著夏媽媽的離開, 夏芙也重新投入上山下河之中, 天氣也越來越冷了,轉眼新的一年也即將到來。
過年期間, 陸誌強也變得非常的忙碌,最近幾年縣城的風氣沒有那麽嚴格了, 陸誌強便經常來往縣城與村裏,倒騰一些物什, 倒也賺了不少。
隻是每每他都將賺的大頭給夏芙, 自己留些本錢和孝敬父母的錢,美其名曰是給夏芙的彩禮錢。
就這麽倒騰了七八個月, 陸誌強做事越發的謹慎起來, 在這一年秋收過去後,陸誌強和夏芙就打算領證了, 實在是陸誌強年齡不小了,已年滿二十五了, 在村裏這個年齡小孩都有兩三個。
當然也不僅僅是因為陸誌強年齡大了,而夏芙也有自己的考量。兩人就這麽一拍即合,決定領證結婚。
對於領證夏芙也沒什麽意見,反正早晚會有這麽一天,這快兩年的時間,陸誌強已經往她這裏給了小一萬塊錢了,在這個年代萬元戶就已經算是有錢了,陸誌強說是她的彩禮錢,讓她拿著花。
本來農村流行三轉一響,陸誌強也不是置辦不起,隻是夏芙對這些東西不感興趣,有些還不會用,索性就沒讓陸誌強買了,夏芙想著兩個人到時候領證簡單的擺幾桌酒席都行。
夏芙也不想搞的太複雜,有些東西用不上了就別買了。雖然東西沒買,但是陸誌強把買這些東西需要的錢全部給了夏芙,就相當於是折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