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讓沒有回去休息,而是直接出了前院,他在馬路上走了十來分鍾才在手機上叫到一輛網約車。
坐車去到名片上的酒店地址用了半個多小時。
下車時,時間已經來到晚上十一點。
李明讓的腳步在酒店的旋轉玻璃門外停了下來,他從衣兜裏摸出蕭致給他的方形盒子,沒有半秒猶豫,也毫無心理負擔地把盒子打開。
隻見盒子中間躺著一枚漂亮的胸針,上麵鑲嵌滿了閃亮的碎鑽,酒店大廳的燈光傾斜而下,把小小的胸針照得熠熠生輝。
李明讓出身貧寒,從小到大見過的好東西不多,雖然猜不到這枚胸針的售價,但也知道肯定價值不菲。
他合上盒子,大步流星地穿過玻璃門走了進去。
名片上標注的房間號是408,他讓前台幫忙刷了電梯卡,乘坐電梯來到四樓。
很快找到408房間。
他敲響房門,卻沒人回應。
他也不泄氣,仿佛篤定有人在房間裏麵一般,每隔一分鍾便重新敲響房門,一敲就是半分鍾。
敲了十分鍾左右的門,裏麵終於傳來動靜,是一道氣惱的說話聲。
“你不是要走嗎?那就別回來了,我也不需要你陪。”
李明讓不為所動,繼續敲門。
裏麵的人變得暴躁起來,聲音由遠及近:“別敲門了,煩不煩啊?”
話一說完,房門也被粗魯地打開。
李明讓麵無表情地和開門的人對視,於是看到了一雙哭紅的眼睛以及帶著淚痕的白皙臉龐。
來人比他矮了半個腦袋,需要仰頭才能看到他的眼睛,眼角的淚珠沒能掛住,隨著他的動作蜿蜒下滑。
李明讓不動聲色地以及快的速度打量完這個人。
是和李蘊截然相反的長相和氣質。
李蘊像一朵帶刺的玫瑰,張揚、豔麗、漂亮卻容易紮破指尖,隻可遠觀不可靠近。而這個人像路邊隨處可見的野菊,被風吹、被雨淋、被日曬,柔弱、小巧卻有著頑強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