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雄兔眼迷離

第225章 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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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有多日未沾過米糧之物,日常飯食皆是葷腥。若以前在平城,估摸著也沒那麽難以接受。但在京中三年,飲食習慣改了七八分,難免有嫌棄之感。若不是為著離開時多些體力,倒寧可每天飲些清水算了。

這會捏著個饅頭,倒像是得了山珍海味般。索性今兒是要走,多吃些總是有好處。細細咀嚼了幾口,卻莫名想起了些往事來來,一瞬間喉頭作嘔,倒比咬著了牛羊身上的肥油還要嚴重些。

行獵之事,隔三差五總能得手些活物。幼年時分,難免貪玩,又不缺什麽吃的,圈起來養著也是有的。隻是原子上的野物自在慣了,還是讓人以蠻橫手段扛回住地,怎肯好好的由人心意?

魯文安便手把手教著薛淩馴那些飛禽走獸。這裏頭的路數,天下畜生一個樣,不管是扁毛的,還是圓毛的,無非就是怕餓罷了。趕上心情好,就讓魯文安先拿點難吃的枯枝樹皮去,飽一餐饑一餐的喂幾日。

等餓到一身的皮都貼了骨頭,再讓薛淩撿著鮮嫩的草葉鮮肉出麵,便是最桀驁的黃眼野鷹,也乖乖讓她拿捏,更不消說那些本就沒啥骨氣的黃羊兔子了。等玩上幾日厭了,她也懶得再管,反正魯文安會幫著收拾了,或放或吃,都是後話。

如今吃著這饅頭,薛淩突然想知道,抓她的那個人,到底是怕她死了,所以拿些漢人吃食來哄著。還是,想馴她,一如她過往馴那些畜生?

不過,好像也沒差多少。不管是哪種,終歸,她是個獵物。好在,有些獵物,再怎麽馴,它還是會咬人,狠的恨不能將人整個手都啃掉。

薛淩自殘是在早間,石亓到時卻是已經日暮。這中間胡人男子又送了茶飯,薛淩卻始終沒將眼睛上的布條揭下來,仍是大多數時候都極其乖順的倚在**。

由於來來回回的摸索那枚銀簪子,手心裏的薄汗幾乎未幹過。這麽精致的東西,並不適合殺人,除非一擊即中。偏人還不能立馬死了,畢竟自己的包袱在哪還是個未知數。裏頭的東西,大多可以丟棄。縱是平意,拿不回來也就拿不回來了,唯獨拓跋銑的那枚骨印,無論如何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