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貧家子的科舉路

第68章 治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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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也可稱之為“雜著”和“雜說”,林遠秋覺得這幾道以案例為題引的類型,把它定為“雜說”更為準確。

想到類似於這種題型的雜文,林遠秋腦海裏立馬浮現出前世讀書時學過的文章,如《出師表》《誡子篇》《桃花源記》《歸去來辭》,還有《愛蓮說》等等等等。

所以想要寫好這道文藝性的律法論,對林遠秋來說,並不是難事。

隻是一想到居然有人把嚴謹的律法融貫到注重辭采的文章中,林遠秋就不得不吐槽主考官給考生們出難題的心思。

同時也表明,院試與先前的縣試府試比起來,難度確實有了很大的提高。也終於明白,為何有些人考中童生後,就止步於童生了。

但願自己永遠別成為其中的一員吧,這樣想著,林遠秋又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雖帖經和墨義都順利完成了,可除了今日的雜文,還有明天最為關鍵的策論呢。

所以自己可一定得仔細才行,別臨到最後,因為大意而出了錯。

另外,林遠秋忍不住在心中默念,保佑保佑,保佑明日的策論題別太難。

可惜,老天爺並未聽到林遠秋心中的期盼。

這不,等第四日的題卷發下來後,林遠秋看到上麵《治安策》的論題時,眉毛不禁打起了結。

怕得就是這種與自己見識不匹配的論題了。穿到這裏四年多,其中三年時間在村裏,一年時間在鎮上,這期間除了讀書,自己還真沒時間去了解這個朝代的治安條例是怎樣的。

是以就目前而言,林遠秋所知道的也就是城門的開關時間和宵禁時辰。

想到這裏,林遠秋不得不慶幸自己前段時間背讀了大景律法。那上頭雖沒有治安的明文條例,可有處罰啊,這樣自己多少可以順藤摸瓜的反推一下,不然可真是兩眼一抹黑,一點思路都沒有了。